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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傳媒關注到部分內地外僱由於擔心感染後未必能豁免治療費用,因而影響到他們參與全民核檢的積極性,恐造成防疫漏洞。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回應稱,市民不用擔心治療新冠肺炎費用,根據第2/2004號《傳染病防治法》,所有感染或懷疑感染傳染病的非本地居民包括外僱,衛生局局長可基於公共利益全部或部分豁免治療費用。現時最重要工作是抗疫,不希望任何人士因擔心費用而不去核檢。他又指,會設專門表格予非澳門居民,可作費用豁免的申請,程序簡單。 (編輯部)